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局机关各处室、市局所属各单位: 为进一步规范人社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)和市局有关通知等规定,经2021年9月10日第42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《市人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2021年9月14日 市人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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